3月4日,一份《陕西省留坝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》官方文件在社交网络流传。

判决书中写道:“2020年7月25日,陕西长安竞技足球预备队助理教练员刘轶冰、王万鹏、孟国强等人到某酒吧消费,期间他们要求唱歌,但酒吧人员因时间太晚会扰民为由,拒绝了他们的要求。随后,刘轶冰、王万鹏、孟国强三人与酒吧人员发生冲突,致使一人轻伤二级、轻微伤,一人轻微伤。”

对此,法院作出判决——被告人王万鹏、孟国强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,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。刘轶冰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,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。

2008年,王万鹏曾入选中国男足国家队,在对阵阿联酋的比赛中出场。